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村镇建设建设用地马山村漳湾镇征收土地国土资源工矿用地未利用地
摘要:<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 《关于宁德市2005年第四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宁政[2005]文33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为实施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7.4037公顷(耕地29.185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宁德市蕉城区漳湾镇马山村集体所有旱地1.4214公顷、林地0.346公顷,汤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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