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管理办法福建省教育厅办学机构办学活动办学条例办学项目对外交流实施办法办学者
摘要:<正> 各设区市教育局,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学校:为了加强我省教育对外交流与合作,促进我省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发展,规范中外合作办学活动,依法审批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与项目,加大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力度,提高中外合作办学的服务和管理水平,按照《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福建省教育厅中外合作办学受理审批管理办法(试行)》,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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