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南平市峡阳水电站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

用地手续峡阳居民点用地未利用土地国土资源未利用地水电站工程延平区划拨方式建设用地

摘要:<正> 南平市人民政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南平市峡阳水电站补办建设用地手续的批复》(国土资函[1999]330号),南平市峡阳水电站工程已经国务院批准补办建设用地手续。同意征收延平区农村集体耕地45.3867公顷、园地10.8667公顷,居民点用地3.4公顷、未利用地14.8066公顷,征收顺昌县农村集体耕地6.6467公顷、居民点用地0.02公顷、未利用土地2.9333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