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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修改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土地发展潘渡乡福建人民政府国有土地丹阳镇建设用地江镇用地申请东湖镇江南乡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连江县土地发展中心国有土地收储备用地、敖江投资区工业项目用地申请局部修改凤城、敖江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05]30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连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51.2694公顷土地(其中耕地47.4694公顷)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指标在连江县内调剂解决。同时相应修改连江县及凤城镇、敖江镇、潘渡乡、江南乡、丹阳镇、东湖镇、东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项建设按规定办理规划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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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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