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松城镇建设用地局部调整崇儒溪南镇
摘要:<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要求局部调整松城镇(现松城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2005]文104号)、《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霞浦县要求局部调整崇儒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宁政[2005]文1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市上报的霞浦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将松城镇7.036公顷农用地和崇儒乡8公顷农用地列入规划建设用地区,所需规划建设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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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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