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发展高等职业学校学院建设专业设置高等专科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机构编制非学历教育发展规
摘要:<正> 省教育厅: 你厅闽教发〔2005〕99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省政府《关于审批设立高等职业学校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经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在福州幼儿师范学校与福州艺术师范学校合并的基础上组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校名定为"福建儿童发展职业学院",院址设在福州市新店盘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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