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惠安县2005年度第一批次城市(工业)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用的批复

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未利用土地螺阳镇工矿用地建设用地土地征收征收土地国土资源征地管理

摘要:<正> 惠安县人民政府:《惠安县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惠安县2005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惠政综[2005]5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惠安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2.963公顷(其中耕地19.54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收惠安县螺阳镇工农村水田3.1655公顷、旱地2.9121公顷、园地1.3958公顷、其他农用地0.4021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1304公顷、未利用土地0.1438公顷,松星村水田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