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权海域使用管理房地产开发公司填海海渔
摘要:<正> 省海洋与渔业局:你局《关于转让东山铜陵西门兜围海造地项目海域使用权的请示》(闽海渔[2005]31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福建省海域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州市渔港房地产开发公司将东山铜陵西门兜附近7.568公顷填海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转让给厦门鑫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请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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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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