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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永泰县乡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批复

行政区域界线梧桐镇岭路乡清凉镇富泉乡县乡级盖洋乡永泰县大洋镇霞拔乡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永泰县乡(镇)级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请示》(榕政综[2005]1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永泰县的塘前乡与葛岭镇、葛岭镇与丹云乡、葛岭镇与清凉镇、城峰镇与葛岭镇、城峰镇与清凉镇、樟城镇与城峰镇、樟城镇与清凉镇、城峰镇与岭路乡、岭路乡与葛岭镇、岭路乡与赤锡乡、城峰镇与赤锡乡、赤锡乡与富泉乡、赤锡乡与梧桐镇、富泉乡与梧桐镇、嵩口镇与梧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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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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