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直属机构省政府各部门应急救援预防为主生产许可证属地管理标准化活动民用爆破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驻闽有关机构、直属企业: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4]5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中央驻闽企业是中央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真正将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各有关部门和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对中央驻闽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同时要密切配合,联手互动,形成合力,共同促进中央驻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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