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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做好2004年深化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

税费改革试点农业特产税减轻农民负担直属机构社会事业改征乡村债务牧业税直辖市人民政府

摘要:<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三农"问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2000年以来,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由点到面稳步推进,2003年在全国范围内展开,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基本实现了"减轻、规范、稳定"的预期目标,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各项改革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但是,农村税费改革试点中存在的问题还没有完全解决,农民负担仍然较重,相关配套改革滞后,农民减负的基础还不牢固。必须通过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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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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