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责任书生态示范区污水垃圾处理直属机构人与自然污水处理厂省政府各部门排污许可证制度
摘要:<正>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工作,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根据省政府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的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2001-2005年),2004年3月25日—30日,省环保局、省监察厅牵头,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对各设区市落实市长环保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检查。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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