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规模政府采购行为政府预算政府采购监督集中采购机构省政府各部门采购代
摘要:<正>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依法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扩大政府采购规模,提高工作效率,省政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如下改进省级政府采购工作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请按此执行。一、改进《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方式。从2004年起,《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颁布实施后,采购目录若无调整,不再每年重新颁布。二、改进省级政府采购计划编报工作。在目前单位未能完全做到细化政府预算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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