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龙文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集体土地征用土地城市建设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
摘要:<正>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文区2003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漳政[2003]1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龙文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9.5344公顷(其中耕地26.620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龙文区蓝田镇西坑村水田0.098公顷,湘侨村水田1.3326公顷,蓝田村水田25.1898公顷、园地0.83公顷、其他农用地2.104公顷、居民点及独立工矿用地0.2公顷,合计征用集体土地29.7544公顷,作为龙文区2003年度第八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供地审批必须符合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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