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村镇建设建设用地工矿用地国土资源征地管理费征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
摘要:<正> 宁德市人民政府:《关于宁德市2003年度第五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征用土地的请示》(宁政[2003]地39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宁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37.9681公顷(其中耕地33.182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宁德市蕉城区金涵村水田8.5883公顷、园地2.3827公顷、其他农用地0.34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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