湄洲湾航道疏浚航道局工程施工单位环境影响报告海渔环保措施
摘要:<正> 省海洋与渔业局:你局《关于审批福建省航道局湄洲湾办事处航道疏浚工程项目海域使用申请的请示》(闽海渔[2004]89号)文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同意福建省航道局湄洲湾办事处使用湄洲湾航道白牛浅滩段62公顷海域,进行航道疏浚作业。请严格按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手续,并督促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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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CN:35-1263/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省人民政府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交流科技成果,促进学院教学、科研工作的发展,为教育改革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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