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云龙乡未利用土地村镇建设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交通运输用地征用土
摘要:<正> 福州市人民政府: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闽清县2003年度第5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榕政地征[2003]146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为实施闽清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农用地23.4549公顷(其中耕地20.88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二、同意征用闽清县云龙乡台鼎村水田1.1773公顷、交通运输用地0.0877公顷;梅溪镇上埔村水田8.6442公顷、未利用土地1.309公顷,渡口村水田5.4612公顷、旱地2.136公顷、园地2.425公顷,里寨村水田3.4632公顷、林地0.148公顷,合计征用集体土地24.8516公顷,作为闽清县200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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