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邓振春行为规范龙岩市
摘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龙岩市人大常委会委托,现就《龙岩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以下说明。一、制定条例的必要性我国是东方文明古国,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龙岩是全国文明城市,是客家祖地、红色土地,精神文明建设成果丰硕。通过地方立法规范市民行为,具有重要意义。第一,推进文明行为促进立法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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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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