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林依标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初步审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工作业主委员会人大常委会业主大会专项维修资金修订草案老旧小区社区治理人大代表
摘要: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经省人民政府第98次常务会议通过,并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受主任会议委托,环城工委对省政府提请审议的议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作为省人大常委会牵头起草的立法项目,有关工作委员会组织开展了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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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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