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政监察案件移送
摘要: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十一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福建省行政监察案件移送规定〉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18年9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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