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生态公益林三级保护地方人民政府区划界定效益补偿森林生态主管部门
摘要:《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18年7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本条例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27日福建省生态公益林条例(2018年7月26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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