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性法规行政强制法十六条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正当竞争行为地方人民政府二十五条用人单位现
摘要:<正>《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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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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