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细则选民登记代表资格选民小组选举工作选民投票表决方式代表名额选举经费选民名单
摘要:<正>《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福建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直接选举实施细则>的决定》已由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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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理论联系实际,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和学科基础理论研究,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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