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社会保障人力资源议案福建省情况报告会议退职退休年龄代表团
摘要:<正>闽常财[2010]15号省人大常委会:根据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决定,我委负责办理福州代表团郑晓燕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福建省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办法〉的议案》。我委十分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征求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的意见,并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将议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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