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韩钢; 吕晓伟法学概论课程定位
摘要:基于课程论的理论要求、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课程独特性的必然体现,通过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法学专业课和“以案说法”课的比较,高校法学概论课应定位为“专业法律普及课”,并据此将课程教学内容重构为法理学、宪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七部分,同时从精选案例、明晰案例与教学内容间的联系、教师科学指导、适度适用案例四个方面创新应用案例教学法。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双月刊)创刊于1981年,由福建省教育厅主管,福建师大福清分校主办,CN刊号为:35-1225/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95年荣获福建省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版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二等奖、95年荣获全国高等学校自然科学版系统优秀学报评比三等奖、99年荣获福建省优秀学报评比二等奖、2003年荣获首届《CAJ-CD规范》执行优秀期刊奖。 《福建师大福清分校学报》现已更名为《福建技术师范学院学报》。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