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吴妍对外劳务合作对外投资合作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援助专项资金企事业单位核心区建设
摘要:根据省财政厅、商务厅联合印发的《福建省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闽财外〔2015〕30号)和《福建省省级商务发展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外〔2019〕9号)精神,日前,福建省商务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对外投资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闽商务〔2019〕142号,以下简称《通知》),以鼓励引导我省企事业单位(以下简称企业)健康有序开展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援助等业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和“海丝”核心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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