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红; 陈茂续; 卓余忠督导评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优质均衡法定责任福建省宁德市民生政策
摘要:一、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是国家的一项重大教育民生政策和战略性任务,也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法定责任。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路径是:初步均衡→基本均衡→优质均衡。2013年,国家启动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义教基本均衡”)督导评估认定工作。在2012年全面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发展的基础上,2016年,福建省比计划提前一年全面通过义教基本均衡国家评估认定,成为继上海、北京、天津、江苏、浙江、广东之后的第七个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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