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朱冬亮集体林改新农村建设生态文明
摘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政策的实施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福建省的林改实践表明,集体林改政策的实施客观上提升了林农的生态维护意识,促进了村落生态修复进程,进而对福建生态省建设具有明显的促进意义。但从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角度逆向反思集体林改实施,也显示集体林改实施过程中存在林农过度追求林业经济效益,林业部门对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力度不足以及社会生态环保意识滞后等问题。如何促进集体林改与新农村生态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是集体林改政策设计需要重新考虑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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