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侵占罪之亲告罪定位反思

作者:李飞侵占亲告告诉自诉公诉

摘要:’97刑法规定了侵占罪,填补了一项法律空白,使制裁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委托保管物等的行为变得有法可依,对更好地维护人们的财产权益大有裨益。但由于立法者将该罪限定为“告诉才处理”,使得司法实践中对侵占行为的打击严重不力,被害人的权益难以通过法律途径得到有效保障。这里将通过具体案例引发对侵占罪之亲告罪定位的否定性论证,并就如何对该罪进行立法完善和修改进行思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

《福建警察学院学报》(CN:35-1294/D)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双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