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张雨蒙环境保护联动机制环境行政执法环境司法
摘要:传统意义上环境执法权由行政部门享有,而随着生态破环日趋严重,环境执法困境愈发凸显,人们不得不将目光投向原本具有谦抑性、被动性的司法部门。各省市纷纷建立环境司法与行政执法的联动机制,作为增强环境执法威慑力的有效手段。从无锡市的实践来看,目前联动过程中还存在亟待破解的瓶颈。为此,有必要分析联动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在此基础上探讨完善相关制度的途径,以引导联动机制继续稳健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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