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予刑事和解制度检察权被害人利益刑事司法制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司法过程公共利益
摘要:传统刑事司法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中心,通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构建与保障来推动刑事司法过程的运行。二十世纪中期以来,这种格局已发生了很大的变化。随着被害人保护运动的兴起,过去被严重忽视的被害人利益逐渐得到人们的重视,被害人越来越多地参与到刑事司法过程之中,刑事司法制度开始寻求公共利益、被刑事追究者利益与被害人利益这三者之上的平衡保护。刑事和解制度的产生适应了这一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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