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黄志雄知青家长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无期徒刑反革命罪有期徒刑南平地区
摘要:1976年11月,因给上书改变无数知青命运而有"知青家长"之称的李庆霖,被隔离审查;1979年6月,以"反革命罪"被判处无期徒刑,送往崇安监狱服刑。1986年8月,经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李庆霖由无期徒刑减为10年有期徒刑。1990年,他因为表现良好,再次被监狱所在地南平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2年。1993年秋,李庆霖的母亲陈赤柱病危。84岁的老人想念在狱中的儿子,希望能够在临终之前见上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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