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峰茶产业福建省科学发展人民代表大会产业地位持续发展委员会地方性
摘要:《福建省促进茶产业发展条例》(下简称《条例》)于2012年3月29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在没有上位法参考的前提下,福建省创新性地制定了我国第一部为发展茶产业的地方性综合性法规,使茶产业发展纳入法制化发展的轨道。一年来的实践证明,该《条例》提升了茶产业地位和影响,对全省茶产业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在推进茶产业生态、安全、健康、持续发展中作出了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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