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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一方婚前所购买的房屋,另一方在婚前或者婚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如何确定产权归属?

房屋产权证房产证婚前产权归属夫妻共同财产变更登记赠与行为显失公平

摘要:问:小玉和肖刚结婚前肖刚就购买了婚房,在办理产权证时加上了小玉的名字。请问:有双方名字的房屋如何确认所有权?从民法的角度来看,在一方所有的房屋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应视为对另一方的赠与,且该赠与行为已经完成权属变更登记,属于生效的赠与,除非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的情形,否则是不能轻易撤销的。加名的房产成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该房产的增值部分,理所当然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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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忧

《分忧》(CN:51-1011/C)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月刊,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分忧》杂志关注民众的生命与生活,妇女的进步与发展问题。贴近生活,反映社会,向读者传递多方面的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的信息和知识。四川省一级期刊,四川省优秀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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