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贷款恋爱期间财产处理商品房预售合同购置男女商业贷款公积金贷款
摘要:[案情]大元和小方曾是一对甜蜜恋人。2004年3月31日,两人共同与开发商签订了《上海市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款为111万余元。两人共同支付了首付款33.3万余元,小方又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共计77.7万元。从2004年5月,小方开始按月偿还贷款。2006年,两人分手,当年9月,小方停止偿还房屋贷款,10月,大元开始向贷款行申请变更转账还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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