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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民主: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实践形态

作者:林尚立人民民主实践形态人民当家作主资本主义民主党的领导政治体制改革国家政权代议民主全体选民

摘要:任何形式的民主都将通过四种形态来表达:一是历史形态;二是价值形态;三是制度形态;四是实践形态。民主虽然是人类追求自我解放和发展的共同理想,但通过这四个形态表达的具体民主模式是不同的。中国实行人民民主,其历史形态是社会主义民主,价值形态是人民当家作主;制度形态是中国的四大民主制度。由于人民民主在中国的实践和发展时间不长,所以,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还不是最为完善和成熟。这个客观现实决定了中国民主的建设和发展,必须积极探索和发展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对于中国来说,人民民主实践形态的核心使命就是使人民当家作主从一种价值理想转变为现实的行动。这其中的出发点,不在于简单的制度的落实,而在于对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含义和现实取向的把握。基于这种把握,人民民主的实践形态应该是复合民主,体现为: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原则下,人民直接履行当家作主权利的民主实践与党领导和组织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实践的有机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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