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详; 杨斯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学位立法学位授予权知识创新
摘要:“教师资格”是古典学位制度的基础结构,由对内“授业权”与对外“传道权”构成。随着学位制度的发展,教师资格逐渐从现代学位制度体系中剥离,形成了以知识为核心的能力评价体系。学位根源于对知识生产机构生产效果的权威认可。基于不同的学科知识的特性,学术组织产生了专门部门,产生了差异化的学术传统,呈现出不同的组织和制度安排。我国在学位立法与修法的过程中,需要兼顾学位制度的传统发展与中国学术演进的现实环境,通过国家学位立法来完善和保障学术生态的建立,维护和塑造有利于知识创新与发展的良好环境,构建国家知识创新体系,推动知识的持续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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