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钟伟外资进入房地产业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产能境内机构个人购买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行业外汇收入
摘要:10月下旬,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市分局下发的《关于境内机构出售境内房地产外汇收入结汇等问题的通知》规定,今后非居民个人购买本市房产,单笔超过100万美元的,购房时不能直接将该资金划入开发商账户,而须先向外汇局申请报批,待外汇局审批后,方可利用该笔资金购买房产。业内人士称,这一《通知》对境外资本参与中国房地产业具有警示意义。 外资在中国房地产市场(包括开发和销售)的具体规模和比例有多大?进入的方式有哪些?国际上对外资进入当地房地产行业有哪些限制措施?本文对此作了详细而专业的分析、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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