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孟勤国; 牛彬彬股东查阅权正当目的举证责任比例原则
摘要:我国的股东查阅权诉讼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正当目的'概念内涵泛化、裁判路径程式化、举证责任单一化和裁判结果片面化的现象,造成了在股东查阅权诉讼中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失衡。在立法上,应当细化'正当目的'之内涵、外延,完善公司法中的相关规定,在股东查阅权诉讼中,股东应当严格说明其'正当目的',强调股东在查阅权诉讼中的证明责任;最后由法官在正确适用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正当目的'之内涵和比例原则作出公正的裁判。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