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苏喜平; 任慧星破产清算管理人选任破产程序破产清算程序企业破产法债务人财产
摘要:【裁判要旨】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对于社会影响大、牵涉利益广的重大、敏感案件一般采用竞争方式选定管理人。但是竞争选定管理人程序复杂、耗时长,裁定受理与竞争选定管理人之间的时间空白不利于对债务人迅速、全面接管。本案开创管理人选任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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