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焕然; 范晓玲破产管理人破产程序僵尸企业难易程度破产案件企业破产法选任模式
摘要:引言十年前,起源于古罗马时代的破产管理人制度漂洋过海,借助《企业破产法》正式迈入我国破产法领域。经过十年的发展、沉淀,破产管理人从无到有,从人少式微变得逐渐强大。而今,破产管理人的特殊作用越发彰显,管理人执业水平已然成为案件审理质效的决定因素之一。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管理人执业水平参差不齐,案件的难易程度也差别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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