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黎晓婷刑事和解法官暗示
摘要:对当事人而言,刑事和解固然是和平化解矛盾的平台,但同时也可能是角逐利益、比拼力量的竞技场,法官作为居中斡旋的第三方,本处于风暴中央的平静地带,却未必总是保持消极克制,有时会积极介入,推动解纷的进程。暗示性话语作为一种隐蔽性高、引导性强的话语,常常被法官用作向当事人传达意图、促进和解的工具。但值得注意的是,暗示性话语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有利于增进当事人的思考,引导双方真诚谅解,并达成合法、合理、可行的和解协议;另一方面,它向当事人的意志施加影响,以此催生和解的合意,在特定情况下会影响刑事和解的正当性。有鉴于此,为帮助法官看清并用好这柄双刃剑,本文拟从司法实证分析着手,廓清法官使用暗示性话语促成刑事和解的现状,然后从理论上分析暗示性话语的必要性与正当性,最后提出规范的进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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