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郭天武; 李懿艺民事诉讼级别管辖管辖权转移管辖权异议
摘要: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决定了我国人民法院系统的纵向分工,不但直接关系到案件事实的查明,还关系到当事人实体权利的实现、案件的公正处理。现行《民事诉讼法》关于级别管辖的规定仍然存在层次不合理、标准模糊不清、当事人诉讼权利缺失、制度容易被规避等问题。从这些问题出发,本文将对我国民事诉讼级别管辖制度现状和缺陷进行分析,结合域外成功立法经验,力图为《民事诉讼法》的再修改提出有益的建议。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治论坛》是一本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大型季刊,集中展示法学界、法律界高质量的学术理论成果,对当今法学研究的前沿领域和司法实践中的难点、热点、关键问题开展应用研究和对策研究,自创刊以来,选题新奇而不失报道广度,服务大众而不失理论高度,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省级期刊
人气 307059 评论 50
人气 214817 评论 46
北大期刊、统计源期刊
人气 175210 评论 78
部级期刊
人气 120432 评论 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