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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听证,地方人大常委会“先行先试”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李锋地方人大常委会广东省立法机关立法听证先行先试

摘要:在我国,立法听证是地方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实践中率先启用的。全国首次立法听证会在哪里召开?立法听证制度何时被法律确认?首次立法听证的'试验田'时钟回拨至二十年前。1999年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制定的工作要点中,就提出要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的民主化进程,坚持开门立法。要求选择若干重要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草案,公开刊登,征求意见,举行听证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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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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