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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幼儿园虐童案件的权利保护

作者:李天颖权利保护幼儿园案件儿童素质学前教育法律规定违法行为人身权利

摘要:2017年11月,持续吸引大众眼球的事件莫过于上海携程亲子园教师虐童案和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虐童案。我国法律规定3—6岁的儿童有在幼儿园接受学前教育的权利。这本是提高儿童素质的利好措施,但是,幼儿竟然遭遇教师殴打、针扎、性侵等违法行为,其人身权利受到了严重的侵害。笔者认为,加大对幼儿园活动的法律监管.将其纳入法治的轨道.是保护儿童权利的根本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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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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