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欢迎来到学术之家,发表咨询:400-888-7501  订阅咨询:400-888-7502  股权代码  102064
0

没有特殊情况应由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

作者:尚娟人大常委会地方人大常委地方各级人大地方组织法副主任主持会议人民代表大会集体领导四十一人一票原则

摘要: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应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由常委会主任委托副主任主持会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常务委员会主任因为健康情况不能工作或者缺位的时候,由常务委员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主任的职务,直到主任恢复健康或者人民代表大会选出新的主任为止。"可见,虽然地方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集体行使职权,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杂志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