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谭勇普通公民人大常委会参与政治法律委员
摘要:笔者认为,即将退休或离职的上一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受邀列席会议是没有法律或制度上障碍的。应该说,普通公民也可以应邀列席会议,只是平时会冠以“旁听”这个名称,是为了公民最大限度的参与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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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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