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主体论法治中国领导依法治国治国方略宪法权威民主性
摘要:李林在《红旗文摘》撰文认为,同志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论述可以总结概括为以下几个主要方面:一是治国方略论。二是人民主体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把“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明确规定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始终坚持的一项基本原则,集中反映了我国法治的民主性和人民性,体现了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地位和作用。三是宪法权威论。
注:因版权方要求,不能公开全文,如需全文,请咨询杂志社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部级期刊
人气 273880 评论 61
省级期刊
人气 132771 评论 68
人气 102708 评论 45
人气 70576 评论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