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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地方性法规清理的长效机制

地方性法规法规清理经济社会发展法规制定法律机关

摘要:雷斌在《人大研究》上撰文认为:地方性法规制定机关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的统一部署或者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进行梳理,并决定是否修改、废止或者编纂地方性法规等的活动包括清理程序的启动、审查和意见处理三个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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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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