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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清抚养费后可以要求增加吗

抚养费生活费用一次性感情破裂婚姻关系女儿孩子协商

摘要:问:10年前,我与丈夫朱某因感情破裂,双方通过协商解除婚姻关系,年仅4岁的女儿雯雯随我生活.朱某按协议一次性付清了孩子的抚养费。转眼孩子上初中,各种开支增加不少,当初朱某所付的抚养费也因为女儿上学所需全部用完了。如今我已下岗,无能力独自承担孩子的生活费用。我和女儿找到朱某,要求他增加抚养费,但朱某以他已一次性付清为由拒绝了我们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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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与社会

《法治与社会》(月刊)创刊于2000年,由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管,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主办,CN刊号为:61-1354/G4,自创刊以来,颇受业界和广大读者的关注和好评。 《法治与社会》紧密捕捉法律热点,强化资讯与法律服务,既发表引人瞩目的标志性法律事件,又发表有一定创见和应用价值的法学理论,善于将人大监督与舆论监督相结合,突出全方位的资服务,法律服务及维权服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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